豪婿韩三千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1章 惊世骇俗(第2页)

“二叔?”姝音见他只顾着笑,也不回应,有些不安地扯了扯他的袖口,呐呐道:“你要是不愿,那我们就——”

话还没说话,她的唇舌就被人堵上了。

突如其来的亲吻像暴风雨一样让人措手不及,姝音慌极了,下意识挣扎起来,喉间不经意溢出一声短促的惊呼。

顾珩的呼吸陡然加重,又在她唇瓣厮磨了一会儿,才退开一点点,声音又沉又哑,“这就是你要的那种关系,提前让你适应一下。”

“我没有!”姝音对他这种倒打一耙的行为很是不齿,咬着牙道:“我说的是我们以后还是和过去那样相处。你以前对我哪会这样无礼!”

她的眼睛湿漉漉的,嘴唇也红红的,看着更让人想欺负了。

顾珩的喉结滚了滚,眸光渐深,“可你也说我们要在一起消磨时光,享受彼此的陪伴。姝儿不会以为一男一女,彼此爱慕,在一起时只会闲话家常吧?”

姝音一噎,脸红得能滴出血。

自从经历过那一夜,她在男女情事上已不像最开始那样懵懂无知了,该明白的差不多都明白了,也知道男人和女人情到浓时会这样那样。

她并不排斥二叔这样对她,只是有些不习惯。

在自己面前总是风度翩翩,仿佛饮露餐风都能活下去的男人居然也有这样的一面?

顾珩轻轻笑出了声,把人搂到怀里,靠近她的耳边低语:“我也只是普通人,对着自己深爱的女人当然会情不自禁。你要是知道我都想过什么,一定会更惊讶。”

姝音哪里听过这样直白露骨的话,顿时又羞又窘,脑袋一动不动地埋在他的胸前,假装什么都没生。

她不应该一时冲动深夜来找他的,也许白日里他会正常一点。

顾珩伸手捧着她的脸庞,指尖在她莹润的耳垂轻轻划过,低低的嗓音跟着缠上来:“姝儿,永远都不会有别人,我只要你!”

--

自那晚在宫里把话说开后,两人就再也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见面。信倒是又写上了,可是见不到人,心里总是挂念的。

是以,进了三月,春暖花开之际,徐珍娘终于松口同意女儿和小孙孙去憬园后,姝音一刻也没耽搁,直接带着珠珠就启程了。

那之后,顾珩还是和从前一样,隔三差五就来憬园看她们。见得次数多了,珠珠也渐渐能认出他了,还肯让他抱在怀里,不哭也不闹,乖巧极了!

姝音有些惊讶。

她这个女儿也不知像谁,矜贵得很,只肯让熟悉的几个人抱她。要是陡然接触到什么陌生人的怀抱,总是要哭上几回,别扭一番的。

像这样可真少见。

难道珠珠小小年纪就已经能分辨出真龙之气了?

姝音点点她的小鼻子,笑着嗔了一句:“小马屁精!还挺有眼色的!”

顾珩一脸宠溺地看着眼前的母女俩,心里满满涨涨的,就连自己永远不会有血脉的遗憾都变得遥远了……

热门小说推荐
刚穿越就让我陪葬,当我软柿子

刚穿越就让我陪葬,当我软柿子

穿越后,沈思思居然是皇帝陛下赐婚给病入膏肓的废柴王爷萧暮恒新娶进门的冲喜王妃,说白了就是个陪葬的王妃!岂有此理!太医诊断王爷萧暮恒不出几个月将病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刚穿越就让我陪葬,当我软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次我要做执刀人

这次我要做执刀人

热血风格,沙场开局。魂穿边境士卒的他不想再做别人手中的刀,他要做执刀的人,为此而努力修炼拼杀。沙场上同生共死,修行路生死自负。PS热血向,非黑暗文,偶尔来点小温馨。...

我和闺蜜带着空间穿书70

我和闺蜜带着空间穿书70

穿越?不,是穿书。年代文?不,是年代军婚文。一个毒舌的杠精,一个冷硬的腹黑男,还有一个憨憨的吃货小女鬼混在中间。于知南穿书重生喜当妈,怀里一个肚子里俩。她身怀空间,又有一个能够穿梭时空的闺蜜,虽然这个闺蜜不是人。欺负我的,打回去,骂我的怼回去,羡慕嫉妒我的,请问你是哪根葱?一人一鬼在7o年做起了生意,一不小心,生意我和闺蜜带着空间穿书7o...

江湖险恶之废柴快跑

江湖险恶之废柴快跑

萧明月天生废柴,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唯有一技之长干啥啥不行,跑路第一名。正当她准备体验人间温情,探寻身世之谜时,似乎有了各种乱七八糟的技能。灵珠转世,异象横生,危机四伏,而萧明月能做的,就是不断完善逃跑和扮猪吃老虎的技能。只是为什么她不论逃到哪,一个个怎么总是像尾巴一样甩不掉?又见面了,小东西。跟金色太有缘分江湖险恶之废柴快跑...

清穿红楼黛玉:四爷的娇娇福晋

清穿红楼黛玉:四爷的娇娇福晋

临死前她治愈了一棵草,竟然穿成了红楼里的林妹妹。还是红楼清穿!她才不喜欢红楼里的中央空调贾宝玉,她的男神是四爷!林黛玉坚持原则拒绝寄人篱下,拒绝贾宝玉,拒绝冷嘲暗讽,拒绝红楼命运,从给林如海娶继室开始。林黛玉末世纪元里只看过两本书,一本红楼一本九龙夺嫡,全摊上了!胤禛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我遇见的是娇娇福晋!我...